佛山禅城专利申请结构

梅州2022-12-20 1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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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563097597 微信号:18675545359 联系人:杨凯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专利在中国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第一,专利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人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 第二,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专利”在这里具体指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技术或者方案。(所谓专有技术,是享有专有权的技术,这是更大的概念,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某些不属于专利和技术秘密的专业技术,只有在某些技术服务合同中才有意义。)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指的是具体的物质文件。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中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 1、申请 我国采用先申请制度,即专利权授予 递交申请的人。 2、受理 申请人会在提交申请后1至2个月内收到中国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表示专利局已受理专利申请案,并即将开启审查程序。 3、初步审查 专利局会进行形式审查,以检查申请专利是否符合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形式要求及授予专利权的规定,例如文件是否齐备、外国申请人有否委托代理人等。 4、授权/驳回 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后,如无发现外观专利申请案有任何驳回的理由,专利局将会授予专利权。申请人在缴纳登记费、年费等后,专利局会发出「专利证书」给申请人,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如果发现不符合授权条件,则会驳回该外观专利申请。 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书是 全面的技术方案载体,是权利要求概括、修改和解读的主要依据,故其撰写对于专利权的获得和稳定至关重要。那么,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中应包含哪几项内容? 1、实用新型的名称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另外,实用新型的名称不能超过25字,采用通用技术术语,不能用商标名、商品名、人名、地名等,应表明实用新型的主题和类型。 2、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 写明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应用的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罗列对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背景文件,尤其是与实用新型 接近的现有技术。如引用的现有技术在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发表,应注明出处。对背景技术进行客观评述,指出不足之处。 4、发明内容 说明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中应写清技术特征,做到充分公开,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无须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理解并实施。还要写明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或有益效果。 5、附图说明 对说明书附图进行说明,写清附图的名称。 6、具体实施方式 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施实用新型的 方案;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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